[提醒]11月5日淘宝商城规则变更通知
分类 淘宝网相关新闻 日期 10/26/2009 12:21 pm 搜集整理 jensch
来自淘宝官方的通知。
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,规范淘宝商城商家经营行为,不断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及品牌商城形象,淘宝商城对淘宝商城商家销售行为规则、淘宝商城商家店铺规则、淘宝网用户行为管理规则(商城)进行了调整和改进,新增规则从2009年11月5日起正式执行,敬请关注。
一、淘宝商城对淘宝商城商家销售行为规则
服务时间
1. 商家在淘宝商城的经营过程中,在以下时间必须提供实时在线服务,根据服务时间设置客服的班次。
2.商家在下述时间段:买家咨询后,商家必需进行有效回复,解决买家所咨询的问题。
周一至周五9:00-22:00;
周六周日(法定假日)10:00-18:00;
3.商家不允许出现对咨询、购买的买家进行任何形式的言语侮辱行为。
二、淘宝商城商家店铺规则
1.4商家不得在店铺任何位置发布招商、代理、批发等宣传信息。
三、淘宝网用户行为管理规则(商城)
淘宝商城违规行为类别
15.盗用帐户的行为
用户通过各种手段盗用他人帐户等行为。
处理商品信息
1.3.3. 删除所有的商品信息
将用户的所有商品信息进行删除,用户自己无法恢复该商品信息。
感谢大家对淘宝网的大力支持,淘宝是大家的淘宝!
淘宝网
10月26日
[via 淘宝公告栏]

